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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安徽省发改委要求
2025-07-13 11:56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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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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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9日,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安徽省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》的通知。通知指出:
各市原则上推荐1个园区
,推荐园区名单需市政府同意。
8月8日前,
需将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一式五份报送省发展改革委(环资处),电子版发送至ahfgwhzc0551@126.com。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省能源局择优向国家推荐。
安徽省的通知原文如下:
【8.14前报送】贵州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
【8.8日前报送】湖北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和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
【8.8日前报送】安徽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
【7.31日前报送】江苏发布《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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